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接收范围
根据2023年国家分数线,结合我校今年招生计划实际执行情况。目前,我校农业、机械、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
二、调剂基本条件
1.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学校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具体对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的要求请参阅各学院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第一次开放时间预计为2023年4月6日左右。学校将于4月8日左右开始对第一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另行通知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
第一批调剂复试后,指标仍有余额的专业将继续开放调剂系统。具体复试安排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按要求填报调剂信息。最终调剂申请以调剂系统中的信息为准。
2.学校确定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并确认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复试通知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参加复试。复试按照《重庆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具体要求请咨询各招生学院。
5.学校审核考生拟录取资格,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6.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并确认拟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拟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
联系人:伏老师 电话:023-49899170 E-mail:625754906@qq.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13350322194 E-mail:987096806@qq.com
园林与生命科学学院
联系人:廖老师 电话:19923605025 E-mail:67076566@qq.com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13340356159 E-mail:1251338820@qq.com
五、其他
本信息解释权归重庆文理学院研究生处。
资料来源:https://yjszs.cqwu.edu.cn/article_349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