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强化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为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主管校长任组长,研究生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校纪委、研究生处、各招生学院或研究院(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疫情防控、网络安全、通信保障、舆情信息等突发事件。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对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检查、督查。
各招生单位成立以硕士指导教师为主要成员的复试工作组,单位的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任副组长,并设复试纪检委员1人。复试工作组人员名单须报研究生处备案,凡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对象
复试分数线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执行,第一志愿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专业由招生单位提出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要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经济管理学院的专项计划分数线由学院自主划定并公布):在国家A类线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满分>100)降9分,单科(满分=100)降6分。
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包括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和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对申请本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各专业的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并提前公布。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工作在3月29日陆续开始,原则上4月5日结束,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在其网站公布。调剂考生的复试在4月6日调剂系统开启后进行。
(三)复试方式
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采用远程复试单位向考生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考生提前熟悉相关操作。要提前摸清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采取措施,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做好兜底支持保障,确保应考尽考。
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平台:统一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为确保复试工作顺利,各单位选用腾讯会议或钉钉等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备选平台,一个系统用于复试,另外一个系统作为备用。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复试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专业课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的考核各有侧重。
1、专业课考试:各招生单位根据前期公布的复试范围命制试题,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时间、地点由招生单位提前公布。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需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核算办法由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
2、面试:包括外语能力考查、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外语能力考查:
①主要考核考生外语的听说读能力,原则上应与专业面试分开,独立进行。
②对每名考生单独进行听说读能力测试,时间为6-8分钟,当场给出测试成绩,满分20分。
③考生进入考场时禁止携带手机和任何带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违者按作弊处理。
(2)专业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实践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和应变能力等,满分70分。
(3)综合能力评定:对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该项满分10分。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合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同时审查考生提交的带有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政审意见的《中原工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
4、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单科不满60分者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是否加试,并在其网站上提前公布。
5、复试成绩为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等各项成绩之和,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最后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K+(复试成绩/2)×(1-K);其他学科专业:最后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K+(复试成绩/2)×(1-K)。
初试成绩权重K范围为:50%≤K≤70%,由各招生单位根据专业情况而定,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成绩由各招生单位在其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6、专门记录秘书对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在复试结束后交由研究生处统一保管。
(五)复试流程及要求
考生复试前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其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传播。
1、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招生单位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核查。
(1)身份审查
考生准备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招生单位审查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2)学历、学籍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审查最终给其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出具的《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毕业证明》原件。
往届生提交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兵士兵计划”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2、在复试开始前,各招生单位安排专人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做到“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弄虚作假、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3、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各招生单位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4、依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经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5、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贯彻“安全、顺畅、稳定、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四、调剂工作
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要求。
接受调剂生参加复试时,各招生单位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择优确定复试生名单的具体办法。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生,在申请调剂到我校同
一专业时,按初试成绩确定复试生名单。
各招生单位及时统计、报送、发布调剂计划的变化情况,精准发布调剂要求,及时解答考生咨询。我校相关专业对调剂考生的要求如下: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大类调剂。
6、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数学的专业,未考英语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英语的专业。对调剂考生初试中数学、英语科目的其他要求详询研究生处。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相关要求执行。
10、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五、录取工作
(一)破格复试
我校2023年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招生计划执行要求
各招生单位严格按照分配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三)录取办法
1、按照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最后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拟录取考生应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心电图、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并线上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扫描件(体检日期应为近一个月内)。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招生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专业课考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六、其他事项
1、师生互选工作从研究生复试时开始进行。
2、各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本单位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安排,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复试结束后及时对复试成绩进行公示。
3、各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4、所有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栏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
5、录取考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联系方式、纪检监督电话: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南郑州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
邮编:451191
电话:0371-62506093
EMAIL:yjsc@zut.edu.cn
网址:http://yjsc.zut.edu.cn/
2、纪检监督电话:0371-62506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