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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12-08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661
导读: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我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方准予考试。

(4)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2、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或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满分100)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150)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150)

3、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非法学)。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其他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初试仅设管理类综合能力及外国语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

五、复试和调剂

1、复试形式、时间、地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处和各招生学院官网上公布。

2、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培养要求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及时公布。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外国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必要时,我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7、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组织实施。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照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证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

九、学费及奖助

1、学费按照河南省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0.8万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标准详见下表。

1-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一览表

类别

学制(年)

学年学费(万元)

金融

2.5

0.8

应用统计

2.5

0.8

审计

2.5

0.8



法律硕士(法学)

3

0.8

法律硕士(非法学)

3

0.8

社会工作

2

0.8

翻译

2

0.8

新闻与传播

3

0.8

电子信息

3

0.8

机械

3

0.8

材料与化工

3

0.8

能源动力

3

0.8

土木水利

3

0.8

交通运输

3

0.8

工商管理

2

1.5

会计

2.5

0.8

工程管理

2

1.2

设计

3

0.8

2、奖助

2-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序号

标准

奖励比例

1

2 万元/生/年

按照当年国家下达的名额执行

2-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序号

奖项

获奖等级

奖励

比例

奖励标准

备注

 

1

河南省研究生学 业奖学金

一等奖

10%

12000 元/生/年

 

获奖者须参加研 究生助课工作

二等奖

20%

8000 元/生/年

三等奖

10%

4000 元/生/年

2

中原工学院研究 生学业奖学金

---

60%

4000 元/生/年

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按照当年河南省下达的实际名额和相关要求执行。

2-3 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奖

 

序号

比赛层次

获奖等级

奖励标准

 

 

 

1

 

国家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 12000 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 9000 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 6000 元

 

省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 6000 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 4000 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 2000 元

2-4 硕士研究生英语演讲比赛奖

 

序号

比赛层次

获奖等级

奖励标准

 

 

1

 

省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 6000 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 4000 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 2000 元

校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 600 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 400 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 200 元

2-5 研究生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托福成绩≥110 或 雅思成绩≥7.5

报销全额考试报名费, 另

奖励人民币 5000 元

 

 

 

其他语种参照以上标准和国 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 的非英语外语水平要求执行

2

托福成绩≥100 或 雅思成绩≥7.0

报销 80%考试报名费, 另奖励人民币 4000 元

3

托福≥95 或

雅思≥6.5

报销 60%考试报名费, 另奖励人民币 3000 元

4

托福≥80 或

雅思≥6

报销 40%考试报名费, 另奖励人民币 2000 元

5

大学英语六级

成绩≥600 分

奖励人民币 1000 元

2-6 荣誉称号奖

 

序号

奖项

奖励比例

奖励标准

1

三好学生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数的 15%

600 元/人

2

优秀学生干部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的 25%

600 元/人

3

优秀毕业生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数的 10%

600 元/人

4

先进班集体

原则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 20%

1000 元/班

2-7 研究生国际化教育专项奖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国际联合培养博士 研究生项目奖学金

奖励标准和办法,按 照项目协议、学校当 年政策和招生简章执 行。


2

国(境)外修读双 学位项目奖学金

 

3

短期对外交流项目 奖学金

 

学费的 30%-50%

详见《中原工学院短期对外 交流学生选派管理暂行办

法》,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 项目优先资助

 

4

 

国际语言水平奖学 金

考试报名费用减免  1000 元到 5000 元不 等的奖励

参加六级、雅思、托福等国 际语言水平考试并达到一定 成绩,详见《中原工学院硕 士研究生国际语言水平奖学 金实施细则》

2-8 研究生助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6000 元/生/年

按相关规定发放

2-9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序号

类别

岗位津贴标准

1

助教

聘用学院确定并支付

2

助研

聘用教师确定, 从教师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3

助管

600 元/月/人,每年发放 10 个月

4

兼职辅导员

1200 元/月/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每年发放月数

2-10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序号

等级

奖励标准

比例

1

省级

奖励论文作者 6000 元

——

校级

奖励论文作者 2000 元

不超过当年申请硕士学位 论文数量的 10%

 


2-11 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序号

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

备注

1

1000 元及以下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受 意外伤害,家庭遭遇自 然灾害或家庭成员突发

意外的研究生。

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2

1000 元以上

报学校研究生奖助评审领 导小组审批

2-12 研究生助学贷款

 

序号

标准

备注

1

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符合申请条件及学校相关 规定的均可申请

 

以上奖助面向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国家、河南省和学校奖助办法若发生变化, 按 最新规定执行。

十、其他

1、本简章如与教育部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同之处,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2、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zut.edu.cn/ )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 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

3 、2024 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 为我校根据 2023 年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 2024 年国家招 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增减动态调整。

4、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 布,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 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5、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 ,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 10465  邮编: 451191

通讯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 1 号

联系电话: 0371-62506093    67698801

传真: 0371-62506093    电子邮箱: yjsc@zut.edu.cn

网址: https://yjsc.zut.edu.cn/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院系所名称

院系所代码

招生联系人

联系电话

马克思主义学院

001

李老师

袁老师

0371-62506783

0371-62506773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002

张老师

林老师

0371-69975756

0371-69975763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003

张老师

高老师

0371-62506927

0371-62506034

机电学院

004

乔老师

赵老师

0371-62506827

材料与化工学院

005

秦老师

喻老师

0371-62506861

13592555936

电子信息学院

006

朱老师

刘老师

0371-69975752

计算机学院

007

杨老师

张老师

0371-62506609

能源与环境学院

008

蔡老师

窦老师

0371-62506813

0371-62506812

建筑工程学院

009

赵老师

杨老师

0371-62506870

纺织学院

010

郭老师

王老师

0371-62506972

15736712299

艺术设计学院

011

王老师

李老师

0371-62506887

0371-62506731

服装学院

012

罗老师

凡老师

0371-62506141

新闻与传播学院

013

李老师

宋老师

0371-62506180

0371-62506947

外国语学院

014

柴老师

吕老师

0371-69975821

0371-62506173

 

 

 

经济管理学院

 

 

 

015

黄老师

李老师

0371-69975776

0371-62506113

(MBA 专线)

祁老师

 

0371-67698117

前沿信息技术研究院

016

刘老师

朱老师

0371-62506781

纺织服装产业研究院

017

喻老师

任老师

13633719793

15866708890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018

王老师

戚老师

0371-62578127

0371-62506840

 

中原工学院简介

中原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以电子信息和纺织服装为特色优势,工、管、艺、理、文、经、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5年,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隶属于原纺织工业

部,1998年划转河南省管理,2000年更名为中原工学院。学校现设有纺织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机电学院、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等21个教学院(部),71个本科专业,目前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2万余人,其中研究生2064人(含来华留学生32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942人,其中专任教师1386人,高级职称教师621人,博士学位教师630人;院士、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高水平领军人才3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7人、河南省特聘讲座教授3人、河南省中原教学名师1人、河南省教学名师11人、河南省优秀教师8人、河南省高层次人才12人。

学校拥有“智能与航空信息技术”和“纺织服装新材料及高端装备”2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智慧新能源”学科群获批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培育建设项目。拥有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8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和2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二级学科。2018年获批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1年获批河南省博士学位授权重点立项培育单位。

学校聚焦建设一流本科教育,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2016年5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现有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特色专

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拥有河南省首批工业训练中心和大学科技园。学校工业设计学院获批为省级重点支持建设的设计学

院。积极探索“以赛促学,以赛促能”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在大学生竞赛七轮总榜单(本科TOP300)中位列全国第129名,河南省第5名;在2018-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本科TOP300)中位列全国第120名,河南省第6名;在2018-2022年地方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榜单(TOP100)中位列全国第71名,

河南省第6名。2022年学校成功入选“河南省创新创业学院建设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0%以上。

学校现有金刚石高效精密锯切工具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先进纺织装备技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

心、河南省网络舆情监测与智能分析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功能性纺织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功能盐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计算智能研究与应用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多模式图像处理与智能分析国际联合实验室等57个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平台,入选首批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首批河南省专利导航基地、首批河南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多次获评“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十强十快高校”。近十年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321项,其中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防重大专项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255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01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省部级及全国行业协会科技成果一等奖13项;被SCI、EI等检索收录论文2910篇,出版著作1100部,获授权发明专利1235件。工程学首次进入ESI世界前1%;基础研究能力最新自然指数排名进入全球前1000名,位居全省高校第9名。近5年入校科研经费超过7.5亿元。

学校是河南最早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高校之一,是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全国首批200所具有接受外国留学生资格的高等院校之一。自2002年开始,先后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签署联合培养博士项目,与德国埃森经济应用技术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签署联合培养硕士项目,与曼彻斯特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合作举办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宇航仪器制造大学合作设立中原工学院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在泰国格乐大学设立海外分校——中原工学院轩辕学院。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联合成立了“中爱软件工程联合研究院”。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招收15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培养

规模和质量逐年提升。学校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单位、是首届河南省高校交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先后获河南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集体和河南省教育外事工作优秀集体。

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决战决胜推进筹建河南电子科技大学,以党的建设高质量引领保障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学校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被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河南省课程思政示范高校建设单位。学校党委被授予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统战工作示范单位等称号。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被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授予全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称号。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按照省委高等教育“三个调整优化”战略部署和省委书记楼阳生调研学校座谈会讲话精神,加快推动河南电子科技大学筹建工作从“规划图”变为“施工图”“实景图”,将在“十四五”末,实现由教学为主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型工科大学的转变,基本达到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到2035年,学校电子信息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建设成为博士授权单位;到本世纪中叶,力争把学校建成国内先进,电子信息类学科特色鲜明的新型研究型工科大学。

中原工学院学术型硕士点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一级学科代码

一级学科名称

二级学科代码

二级学科名称

 

 

 

 

 

 

1

 

 

 

 

 

 

0101

 

 

 

 

 

 

哲学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010102

中国哲学

010103

外国哲学

010104

逻辑学

010105

伦理学

010106

美学

010107

宗教学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2

 

 

 

 

 

 

 

 

0202

 

 

 

 

 

 

 

应用经济学

020201

国民经济学

020202

区域经济学

020203

财政学

020204

金融学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20206

国际贸易学

020207

劳动经济学

020208

统计学

020209

数量经济学

020210

国防经济

 

 

 

 

 

3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2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4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6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4

 

 

0802

 

 

机械工程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204

车辆工程

 

 

5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502

材料学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805Z1

低维量子物理与材料

 


 

6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7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81103

系统工程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81105

导航、制导与控制

0811Z1

复杂系统的数学理论与技术

 

 

8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01

计算机系统结构

0812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9

 

 

 

 

 

0814

 

 

 

 

 

土木工程

081401

岩土工程

081402

结构工程

081403

市政工程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0814Z1

绿色建筑环境技术

 

 

 

10

 

 

 

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101

纺织工程

082102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082103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082104

服装设计与工程

11

0839

网络空间安全

*

*

 

 

 

12

 

 

 

1202

 

 

 

工商管理学

120201

会计学

120202

企业管理

120203

旅游管理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1202Z1

知识产权管理

13

1403

设计学

1403Z1

传媒创意与设计学

 


中原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点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专业学位领域代码

专业学位领域名称

1

0251

金融

*

*

2

0252

应用统计

*

*

 

3

 

0351

 

法律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4

0352

社会工作

*

*

5

0551

翻译

055101

英语笔译

6

0552

新闻与传播

*

*

 

 

 

 

7

 

 

 

 

0854

 

 

 

 

电子信息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085404

计算机技术

085406

控制工程

085410

人工智能

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8

0855

机械



9

0856

材料与化工



10

0858

能源动力

085801

电气工程

11

0859

土木水利



12

0861

交通运输



13

1251

工商管理

*

*

14

1253

会计

*

*

15

1256

工程管理

125601

工程管理

16

1257

审计

*

*

17

1357

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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