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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昆明贵金属研究所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通知

2023-10-20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785
导读: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预计将于2023年4月1日前完成, 调剂考生选拔及复试时间预计将在2023年4月6日以后逐步开始,录取按综合成绩排名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0.4+复试成绩×0.6。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各部门、各公司: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云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昆明贵金属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特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动我所研究生招生内涵式发展为目的,以保证质量、激发学院培养活力为导向,以优化生源结构、服务需求为重点,依法依规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应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双一流”建设目标及生源特点制定复试办法。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昆明贵金属研究所(简称“贵研所”)的复试工作接受云南省招考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以及复试工作监察小组的监督与检查。

(二)成立以贵金属集团主要领导为组长,集团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及各学科带头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统筹开展学校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在研究生院。

(三)成立公共卫生组,负责复试期间厂区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和消毒,保持复试场所的换气清洁并提供相应的公共消毒用品;成立技术保障组,为复试期间提供技术保障支持。

(四)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具体负责考生的面试工作。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复试。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应包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家,并指定一名专家任组长。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招生工作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成员为纪委监察室工作人员。受理复试工作违纪举报,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检查和监督。

三、招生工作小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组  长:李靖华  贵金属集团纪委副书记、纪律检查室主任

成  员:由集团纪委随机抽调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受理违规违纪举报电话:0871-68305468

(三)招生工作办公室

主  任:张昆华  研究生院院长

成  员:宋林洁、李忆萌、周怡静、李旭铭、李昊澄

四、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原则上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专家组采用现场集中方式对考生进行现场复试考核。

采取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复试的方式开展工作: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预计将于2023年4月1日前完成,具体安排确定后,及时通知考生。

调剂考生选拔及复试时间预计将在2023年4月6日以后逐步开始,实际以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和我所实际情况为准。

五、报到要求

(一)复试费用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二)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复试时需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凡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检查,并将复印件交资格审查老师。                                                                                     

2.提供本人身份证、CET-4/6级、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另身份证复印件须双面复印在一页上。

3.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政治审查表(需加盖单位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印章)、个人简历、毕业设计(含必要的设计思路)。复试时将由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并作为评定复试成绩的依据之一。

4.小一寸半身近照1张(用于粘贴在《研究生复试考生档案》上)。

5.调剂考生请在贵研所官网下载《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并填写。

六、复试内容、规定和要求

(一)复试内容:

1.专业英语翻译(占20%)

采用将一段相关专业的英文段落翻译成中文的形式,由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及场地内做出书面回答。考试时间120分钟。允许带纸质或电子字典参加考试。

2.综合面试(占60%)

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两部分内容,按照专业分别组织专家组(至少5人)对考生进行测试,考试时间20分钟。

(1)英语听力及口语(占10%)

内容包括:

①英语对话,主要涉及日常生活、家庭、工作、学习等的话题。

②英语互动,考生从所给的问题或话题,用英语阐述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2)专业素质和能力(占50%)

内容包括: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②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占20%)

为了选拔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除以上内容,还增加对考生综合素质的面试,主要由复试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政审、综合表现等情况,会同测试组专家共同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

(二)复试规定和要求。

1.复试专家组对每名考生进行面试(含综合面试、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各培养单位应至少按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两到三倍以上准备复试面试题目,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进行回答,已经使用过的试题不再重复抽取。

3.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打分并签字确认,打分成绩任何人不得改动。

5.纪检干部列席面试,对复试过程全程监督。

七、调剂和破格复试

(一)调剂复试。对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够的学科专业按考生调剂志愿在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间进行调剂,但必须符合教育部确定的调剂原则和复试分数线标准,否则一律不得进行调剂。调剂的具体规定以我所公布的调剂规定为准。复试后,学校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二)破格复试。对少量通过调剂后还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按教育部规定可组织破格复试,生源较好的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只针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少数总分较高、单科成绩略低或单科成绩合格但总分略低的考生,调剂志愿考生不得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从严控制,并严格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总分或单科成绩一般控制在5分以内。破格复试须填写《云南省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线下生审批表》,经报考专业所在考核小组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批。经批准同意的破格复试生需公示一周。破格考生从严复试,宁缺勿滥。

八、复试成绩评定、公布和录取

(一)采取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现场独立评分、排名后,进行汇总及综合排名(其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 6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考试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英语翻译占20%,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占60%,综合素质考核占20%。复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查询复试成绩。

(二)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三)录取按综合成绩排名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0.4+复试成绩×0.6。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四)以专业为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第一志愿报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两种类型分列排队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如部分专业进行了多批次调剂和复试,调剂考生的录取按复试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五)根据实际招生情况我所可对各专业原拟定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六)录取名单经所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检审核,并在我所网站和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正式录取。

(七)根据教育部门工作要求,按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应急处置

(一)配足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做好复试小组成员的个人防护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前或复试过程中突发疾病的,研究生办公室除安排专人护送病人按规定就医外,要立即将复试小组成员补齐,不能影响复试进程。

(二)提前做好网络、供电运行等检查工作,要有备用摄像机等设备并提前调试完成,在复试过程中保持正常运行状态,如果复试设备出现问题,又一时无法解决的,要立即启用备用设备。

(三)考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在指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要安排专人立即联系考生了解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该考生延后或改期复试。

(四)确因疫情影响等客观原因造成复试无法进行时,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要及时上报至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延后举行,并将新的复试时间提前告知相关考生。

十、其它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1-68310537(宋老师、李老师)

研究生办公室:0871-68328176(周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871-68305468(李老师)

研究生院邮箱:graduateschool@ipm.com.cn

资料来源:http://graduateschool.ipm.com.cn/view/cnYjsyPc/25/97/view/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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