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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简称“成都山地所”)由1965年成立的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西南地理研究室发展而来,1966年2月改为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西南分所,1978年更名为中国科学院成都地理研究所,1989年实现中国科学院和水利部双重领导并采用现名,2002年4月进入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2015年4月进入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特色研究所建设首批试点,并于2018年8月通过验收正式运行。
成都山地所以“认知山地科学规律,服务国家持续发展”为战略目标,其基本定位是以山地灾害、山地环境和山区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研究领域,致力于为“增强我国防御山地灾害能力、保障山区生态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成都山地所拥有中科院山地灾害与地表过程重点实验室、中科院山地表生过程与生态调控重点实验室、山区发展研究中心和数字山地与遥感应用中心四个研究学科单元,设有四川省山区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综合测试与模拟试验中心两个关键支撑平台,建立了以中科院东川泥石流观测研究站、中科院贡嘎山高山生态系统观测试验站、中科院盐亭紫色土农业生态试验站等3个国家重点野外台站和其他6个院所级台站构成的长江上游、西藏高原环境灾害与生态安全观测平台,参与共建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参与共建国家测绘局工程技术中心1个,建有1个480m2的科技展馆。
自建所以来,结合区位优势、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基础,面向国家山区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战略需求,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承担并完成了千余项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解决了国家在山区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一系列重大科学问题,为我国山地灾害研究与防治、脆弱生态环境的恢复与重建,以及山区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山地所在职职工283人。其中科技人员166人,科技支撑人员59人,包括研究员及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61人,副研究员及高级工程技术人员84人。有中科院院士1人、国家杰青2人、国家优青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4人、全国“求是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获得者1人;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团队1个,院青促会优秀会员3人、院人才计划入选者11人,院关键技术类人才7人;省人才计划入选者13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7人,另有政府特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荣誉称号获得者9人,博士后在站47人。
成都山地所是198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拥有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生态学、土壤学、岩土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等6个博士培养点,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生态学、岩土工程、土壤学等6个学术型硕士培养点,环境工程、土木工程等2个专业型硕士培养点,并设有地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设有国际山地综合发展中心中国委员会秘书处(CNICIMOD),挂靠有四川省地理学会、中国地理学会山地分会、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泥石流滑坡专业委员会、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山地资源研究专业委员会、国际数字地球学会中国国家委员会数字山地专业委员会、中国生态学会生态水文专业委员会、中国土壤学会土壤地质分专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主办有SCI期刊《Journal of Mountain Science》和自然科学核心期刊《山地学报》。
近年来,成都山地所面向国家需求和学科前沿,不断优化学科布局,全面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院地合作与国际合作,积极打造科技信息共享平台,重大科技成果产出能力和国际化水平得到稳步提升,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山地科学研究机构迈出了坚实步伐。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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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 | [090301]土壤学 |
不区分院系 | [081401]岩土工程 |
不区分院系 | [071300]生态学 |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门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应用心理、博物馆、药学、中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医学技术、针灸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等科目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
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科目,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