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是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和省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着力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成立于1952年10月,前身是中共中央西南局党校。四川行政学院于1997年4月在四川行政财贸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成立。2001年6月,两校合并,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运行机制。2020年,四川省委决定,省市联合共建四川长征干部学院,实行“一个总部+五个分院”的办学体制,总部设在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校(院)分为东、西两个校区,占地261亩。2017年成功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现有校(院)务委员9人,内设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决策咨询部等32个部门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现有在职教职工46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140余人,有全国“万人计划”、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专家15余人次。
近年来,校(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奋力追求“四个愿景”——教研咨成果追求高质量、校园建设追求高品质、队伍建设追求高水平、校风建设追求高境界,努力争创“全国一流”省级党校(行政学院)、一流干部学院。
大力推进教学改革,不断巩固教学中心地位,形成了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学位研究生教育和紧贴社会需要的能力素质教育“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多渠道办学新格局,多次荣获中组部全国干部培训“好课程、好教材、好案例”,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管理优秀奖、精品课等。现开办有市厅级领导干部、县级党政正职、县处级领导干部、民族地区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乡镇党委书记等进修类班次;中青年干部、市厅级领导干部任职、县处级领导干部任职等培训类班次及理论研修班、专题研讨班、师资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年培训规模近1万人次。
大力实施科研精品战略,聚焦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狠抓课题研究、科研协作和成果转化,立项国家级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6项,各类省部级课题334项,获得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全国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全国行政学院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等各类省部级奖项234项。
大力推进决策咨询工作和新型智库建设,以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思想理论动态、决策咨询建议和向社会发布蓝皮书等多种形式,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通过《视点》、《咨政建议》等成果载体,报送530余份决策咨询和智库研究成果。其中320余份获党和国家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或省级以上内参刊物采用,部分研究成果已转化为省委省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及市州相关政策举措。党的建设研究智库、党内法规研究智库、依法治省研究智库成为四川省首批新型智库,校(院)成功入选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综合评价核心智库榜单(省级党校行政学院类)。“地方党校整合协同推进智库建设实践”案例入选“2020CTTI来源智库年度智库建设优秀案例”,是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唯一入选成果。
办有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治类理论刊物《理论与改革》,多次入选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I核心期刊、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等。同时,办有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长征学刊》、《四川行政学院学报》和《四川党校报》。
校(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全国党校系统最早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级党校之一,2019年经批准,成为四川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目前已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可开设专业40个。依托硕士研究生教育,开设了经济管理、区域经济学、公共管理、法学、党政管理专业的在职研究生教育。
积极发展推进新时代对外开放办学,以更好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对外工作大局为目标,立足四川党校实际,积极参与对外话语体系建设。同国(境)外有关学术机构、智库、政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广泛缔结友好关系,促进教学科研人员更好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和涉外培训教学,扩大学术影响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图书馆现有藏书60万余册,中外纸质报刊700余种,电子图书100万余种,拥有20多个外购数据库,馆藏资源实现了信息化管理,被中央党校评为“先进数字图书馆”。
为进一步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学校正在加快改革步伐,加强学科建设,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力求培养更多的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高级理论人才。热忱欢迎有志在社会科学领域继续深造的同学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国家教育部批准,2024年我校面向全国按照一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约86名(招生规模及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8月3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报考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的考生除满足(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外,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若是大学本科学历,需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若是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需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若是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需2年以上工作经验。
7.我校无培养视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五)其他要求:
1.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学习。若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单位同意其全脱产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参照以同等学力身份复试的考生进行加试。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6.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二、报名及考试日期、地点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及考试日期、地点均按各省(自治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进行。各科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学制和录取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PA)的学制均为3年。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录取工作贯彻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招生录取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
特别提醒:
1.各专业若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校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如何分配。具体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数以《中共四川省委党校调剂复试录取办法》以及我校调剂复试阶段相关公告为准。
2.考生录取后,具体研究方向由所在学科导师组在同一专业内根据实际情况商考生予以确定。
四、学习期间收费及待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6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我校全日制学生原则上转档案、户口,毕业时双向选择,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派遣。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将获得18000元的助学金。在校生还可参与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以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我校还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提供每年10个月的国家助学金(每月6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公寓式集中住宿(三人一间,每间公寓均配有空调、独立卫生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保障统一安排的教学时段期间的住宿服务,住宿费标准均为1200元/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