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协议
西安音乐学院是一所培养音乐艺术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11所独立设置的音乐专业院校之一,也是西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的高等音乐学府,为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创建于1949年10月,前身是贺龙元帅在晋绥边区创建的“西北军政大学音乐部”;1950年改称“西北艺术学院”;1953年调整为“西北艺术专科学校”;1956年学校音乐、美术两系分别建校,音乐系改建为“西安音乐专科学校”;1957年整体搬迁至西安市南郊雁塔区长安中路现址;1960年正式定名为西安音乐学院,至改革开放前一度更名为“陕西艺术学院”;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恢复西安音乐学院建制。
在7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艰苦奋斗、弦歌不辍,秉承“明德教化、乐音至善”校训,为西北、为全国乃至世界输送了3万余名高素质的音乐艺术工作者和音乐教育工作者,涌现出赵季平、鲁日融、乔建中、和慧、阎惠昌、吕继宏等一大批活跃于国内外教育和艺术领域的著名作曲家、教育家、歌唱家和指挥家,为陕西和西北地区建立完整的高等音乐教育体系,为弘扬民族音乐艺术、普及世界优秀音乐、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被誉为“大西北音乐人才的摇篮”、研究传播西北音乐文化的基地和全国影视音乐创作的重镇。
学校坐落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占地总面积89548.2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8.90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636人,教职工571人。专任教师388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人,教育部音乐与舞蹈学科、艺术学理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5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目前,学校设有作曲系、人文学院、钢琴系、管弦系、民族器乐系、声乐系、现代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舞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设有西北民族音乐研究中心、“一带一路”音乐文化高等研究院、图书馆、艺术中心、艺术博物馆、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等单位,另设有交响乐团、交响管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合唱团、西安鼓乐艺术团、秦筝艺术团等多个艺术实践团体。“西北民族音乐研究中心”为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现拥有艺术学理论和音乐与舞蹈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音乐、舞蹈两个领域,覆盖学校全部研究方向,均为省级优势学科,其中“音乐与舞蹈学”所辖“长安乐派研究”为省级特色学科。在第四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音乐与舞蹈学获得B+等级。学校开设的12个本科专业中,有3个国家级一流专业,7个省级一流专业;课程建设方面,现有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6个省级一流课程。创刊于1982年的学报《交响》,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音乐学术期刊。
学校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威尔第国际声乐比赛金奖;意大利中提琴比赛特等奖;国际双簧管乐器协会比赛一等奖;中国音乐金钟奖美声唱法金奖、合唱金奖;中国文华奖;中国戏剧梅花奖;中国音乐金唱片奖;CCTV钢琴小提琴大赛钢琴组金奖,电视歌手大奖赛美声唱法金奖、合唱银奖,电视舞蹈大奖赛铜奖;文化部中国民族器乐民间乐种组合展演一、二等奖等。学校先后被评为陕西省“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民主管理先进单位”、“重点学科建设先进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省级文明校园”。
学校秉承立足陕西、服务西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服务和发展路径,在7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坚持传承和弘扬周秦汉唐音乐文化、陕甘宁边区红色音乐文化、西北区域音乐文化和秦派风格音乐文化,积淀形成了“和而不同、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先后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大学、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面向未来,学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和文艺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德艺双馨的文艺人才为己任,凝心聚力、踔厉奋发,向着建设特色鲜明、创新发展的高水平音乐学院目标不断奋进!
类别 | 专业名称 |
---|
陕西报考点接受以下几类考生报名:
一是在陕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是“户籍在陕”或“工作所在地在陕”的往届生;
三是报考在陕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考生;
四是在陕招生单位要求必须在本校考点考试的考生。请各考生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陕报名考生选择报考点须知》选择报考点。
1、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门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应用心理、博物馆、药学、中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医学技术、针灸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3、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等科目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
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科目,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请见各院校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