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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执行细则

2023-04-07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561
导读:根据陕试研招《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根据陕试研招《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要求

(一)招生复试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应根据教育部制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规范复试工作程序,完善复试办法,提高复试质量,精心组织复试工作,确保优秀考生的录取。

(二)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

(四)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过程监督,复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完善录音录像资料保管与复查机制,开展现场巡查及复试核查工作。

(五)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把师生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

二、实施细则

(一)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路xx

成  员:张xx、王xx、刘xx

下设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复试相关工作。

办公室主任:贺xx

成      员:刘x  郝xx  李x   李xx

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二)在复试前应对准予复试考生的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籍验证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我校采用线下复试,复试比例150%。复试分英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考核和体检四个环节,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每个环节的成绩每门必须达到合格(等于或高于60分),政审合格,体检达标,否则不予录取。

1.英语水平测试

英语水平测试包括听力、口语两部分,由文化与科技教研部负责实施。

2.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分笔试和面试

(1)哲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分六个专业面试组进行(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笔试包含思想政治理论部分)。

(2)每名考生笔试时间180分钟,笔试由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3)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面试工作由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面试组具体实施。

(4)考核内容及要求

①全面考核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等,同时还注重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每名复试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须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并及时填写面试情况记录表,面试记录须交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政审表的考核为主。重点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参加过一些非法组织及其活动,是否发表过违反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4.体检

复试考生必须参加体检,拟录取考生在收到拟录取通知7个工作日内寄出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结果统计考生成绩。在考生的最终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5.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计算

   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3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笔试70%+面试30%)*70%。

(2)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满分300的专业初试成绩/3)。

6.复试阶段各项工作的相关费用按学校有关招生考试的规定执行。

三、调剂与录取工作

(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及时将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分数等相关信息在校园网公布,确保研究生招录工作规范透明。

二)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生源余额信息。

(三)调剂复试的考生,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文件(陕试研招〔2023〕1号)的规定。

(四)一志愿考生和各批次调剂考生成绩分开统计排名,择优录取。

四、咨询电话及申诉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5378104、85378293

申诉电话:85378042

五、附则

(一)本细则与《复试通知》和复试日程安排均告知每名复试考生,并将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场地安排和要求等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二)本细则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调剂工作再次复试时参照本细则执行。

以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日程安排表.docx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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