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拟录取标准
(一)复试结束,由各招生学院(中心)根据招生计划分批次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处。
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按以下公式进行测算:
1.综合成绩(非旅游管理硕士、非艺术硕士)=初试总成绩/5×60%+外国语水平复试×10%+专业基础复试(技能测试)×10%+专业综合面试×1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2.综合成绩(旅游管理硕士)=初试总成绩/3×60%+外国语水平复试×10%+专业基础复试(技能测试)×10%+专业综合面试×1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思想政治理论×5%;
3.综合成绩(艺术硕士)=初试总成绩/5×60%+外国语水平复试×10%+专业基础复试(技能测试)×15%+专业综合面试×1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
(二)外国语水平复试成绩低于本学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线)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综合成绩,但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外语听力或口语测试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未参加学校组织复试的不予录取。
(九)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研究生处统一汇总,并按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二、录取
1. 拟录取名单由各招生学院(中心)根据综合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后报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在信阳师范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公示一周内,应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见附件),否则不予以录取。
3.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可以在录取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批准后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录取入学3个月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所有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考生,均不享受奖助学金,毕业时按自主择业处理。入学后中途将档案从学校转出的在校研究生,参照此规定执行。
7.录取后考生因就业放弃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中途退学,学校均不予批准,请考生在就业和升学中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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