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维护招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平稳、安全,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选拔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5、坚持客观评价,强化诚信评判。
二、组织管理
1、本着追求效率、节约人力的原则,我院招生复试工作有人力资源部牵头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构成如下:
组 长:主管人力资源工作的副院长
副组长: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
组 员:各专业总师、导师、研究生秘书等
2、成立由人力资源部、信息化与档案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复试督查组,全程监督招生复试工作。
三、基本要求
1、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
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据此结合我院生源情况,划定今年我院进入各专业复试的基本分数为300分。
2、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组织复试之前必须完成学历(学籍)信息核验,严格复试前的识别和比对,要做好人脸和人证识别以及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
3、复试前考生需提供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成果荣誉等学业及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并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四、方式和内容
1、根据招生计划和一志愿考生生源地情况,复试将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和要求将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相关专业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德考核等。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4、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成立各专业导师为主要成员的复试评审组;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如有必要,可随机抽取部分考生组织二次复试。
五、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由复试评审组每位成员给出的综合评定成绩、英语成绩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加权计算得出。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5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50%,最后将所有复试的考生按总成绩先后排队,择优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工作安排
1、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定于2023年4月上旬,具体日期和要求以实时通知为准。
2、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8683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