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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学校创办于1929年,在20世纪40年代就发展为拥有文、理、工、商、法、医6个学院的国立综合性大学。经过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成为国家高教部(高教部1958年并入教育部)直属的、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大力发展人文社科类学科专业,促进了多学科协调发展,逐步发展为综合性研究型大学。1998年,学校成为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5月,原重庆大学、重庆建筑大学、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成新的重庆大学。2001年,学校成为“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4年,学校被确定为中管高校。2017年9月,学校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理、工、经、管、法、文、史、哲、医、教育、艺术11个学科门类。设7个学部35个学院,以及附属肿瘤医院、附属三峡医院、附属中心医院。教职工5300余人,在校学生47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0000余人,本科生26000余人,来华留学生17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5200余亩,有A校区、B校区、C校区和虎溪校区。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推动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各项事业保持快速向上向好发展势头,综合办学实力、学术声誉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人才培养

秉持“耐劳苦、尚俭朴、勤学业、爱国家”的校训精神,以造就“行业精英、国家栋梁”为己任,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输送了40余万名高素质人才,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科学家、教育家、企业家和工程技术人员,40余人当选为两院院士。近年来,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构建十大育人体系,建设六大育人阵地,入选全国首批10所“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20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承建高校。大力实施“本科教育2029行动计划”,构建“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多元化多维度个性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一流本科教育。4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30门课程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数学、物理专业进入“强基计划”。持续深化培养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卓越研究生教育。获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5个;全面推行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博士生招生规模增至1000余人。深化“产教融合、跨界培养”,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五年来在全国各类大学生竞赛中获奖4400余项,其中获全国特等奖和一等奖260余项。

学科建设

按照“强化工科、夯实理科、振兴文科、繁荣社科、拓展医科、提升信科”的思路,实施五大类学科重点建设项目,不断优化学科布局,深化内涵建设,着力构建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一流学科生态。持续加大“先进制造”“智慧能源”“新型城镇化”三大学科群建设,推动机械、电气、土木等特色优势学科率先达到世界一流。新成立医学院、医学部,高起点推进医学学科加快发展。启动实施《基础文科振兴行动计划》《基础理科卓越行动计划》,加快提升基础学科整体发展水平。工程学、材料科学先后进入ESI世界前1‰学科,12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前1%;冶金、仪器、矿业、机械、土木、交通运输等6个学科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前50名。

人才队伍

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系统构建起“3+7”人事人才制度体系和四层次七类别人才引育“金字塔”,积极营造“近者悦、远者来”的人才发展氛围,以先进体制机制激发高层次人才持续汇聚的内生动力。现有专任教师3100余人,其中院士、海外高层次人才、长江、杰青等国家级人才近200人,国家级创新群体8个,省部级各类人才500余人,博士生导师1000余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2000余人。

科学研究

深化科研管理服务改革,构建起“1+5”新型科研创新体系,以新的体制机制促进高质量成果产出。加强创新体系内涵建设,全面实施基础研究珠峰计划、重大项目成果人才培育计划、重点研究基地构筑计划、军民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加强科研前瞻布局,全面融入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推动建设重庆大学科学中心,培育建设“超瞬态实验”大科学装置,推动成立人工智能研究院、智慧城市研究院等跨学科交叉研究平台,谋划建设合成生物学、未来芯片、量子物质科学等高水平原始创新平台。“十三五”以来,新增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平台23个,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2400余项(其中牵头千万元级以上重大项目40余项),荣获国家奖和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60余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大科学装置建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Nature》《Science》正刊论文等均取得历史性突破,科研总经费屡创新高,发表高水平论文数量和获权发明专利数量显著增长。实施人文社科繁荣计划,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荣获鲁迅文学奖,持续推进“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重庆研究院”“地方政府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城市化与区域创新极发展研究中心”“重庆人才发展研究院”等新型高端智库平台建设,服务科学决策。学校主办的7种期刊入选权威、核心期刊。

国际合作

大力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发展,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实质性合作,已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186所高校、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国家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教育部国际联合实验室等各类国际合作平台近20个。重庆大学-辛辛那提联合学院合作办学成效显著。鼓励支持师生出国(境)访学交流,年均学生出国(境)访学人数达到3700余人。致力于中华文化推广,设有泰国勿洞孔子学院、意大利比萨孔子学院、澳大利亚乐卓博大学孔子学院。入选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积极打造“留学重大”品牌,建成全英文授课硕博项目45个、全英文授课课程300余门。

社会服务

始终坚持“研究学术、造就人才、佑启乡邦、振导社会”的办学宗旨,积极发挥社会服务职能。深化拓展校地合作,南京研究院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和新型高端研发机构落地生根。牵头研制的月面微型生态圈在月球上种植出第一片绿叶,完成人类首次月面生物生长培育实验。成立了原国家教委批准的全国第一家高校董事会,大学科技园获认定为全国首批2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之一。积极推进对口支援高校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定点扶贫和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助力云南省绿春县和重庆开州关面乡顺利实现脱贫摘帽。发挥附属医院优势,在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等领域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发扬“扎根巴渝大地、服务重庆发展”的办学传统,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战略机遇,主动发挥智力优势、人才优势,深度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与重庆市政府共同启动筹建重庆实验室、共建长江生态环境学院;与万州区政府签署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与高新区携手推动“重庆大学科学中心”建设,培育建设“超瞬态实验”大科学装置;与沙坪坝区共建环重庆大学创新生态圈,共建国际联合研究院;与沙坪坝区、高新区、华为公司共建超算中心;与两江新区共建明月湖新工科教育创新平台;与璧山区共建璧山先进技术研究院;在武隆区建设气球平台微波垂直传能试验验证平台等。牵头成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联盟”,着力打造成渝科教创新共同体。

校园文化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凝练弘扬“复兴民族,誓作前锋”的重大精神,以一流的大学文化推进一流大学建设,获评第二批“全国文明校园”。大力选树先进典型,近百名教师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最美奋斗者”“最美高校辅导员”等荣誉称号。潜心打造校史馆及“立德树人”专题展览馆,深入挖掘爱国奉献精神内涵,弘扬科学精神和崇高品德。创作《重庆家书》《重庆往事·红色恋人》《光华》《初心·1929》《寅初亭》等原创话剧作品,讲好“重大故事”,展示人文素养和家国情怀。传承和打造以川剧为代表的特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获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川剧)传承基地。建立师生、校友人物特色档案资源库,打造“重大文库”,传播重大精神。实施建筑文化景观完善工程,学校近现代建筑群和早期建筑群分别入选第二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和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面向未来,重庆大学秉承“研究学术、造就人才、佑启乡邦、振导社会”的办学宗旨和“复兴民族,誓作前锋”的重大精神,坚持以发展为要义、以卓越为灵魂、以人民为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之路,努力以更高质量的办学成就和更高水平的育人能力,更好担负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重任,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与厚望。

(数据截至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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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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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招生代码及专业

重庆大学考研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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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要求

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重庆市报考点接受在渝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考生,以及户口或者工作地在重庆市的往届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

三、符合重庆市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报系统中选择一个报名考试点(以下简称“考点”)报名。因考点规模限制,如已报名满额可另选择其他未满额考点报考。网上报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否则报名无效。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就近设置的考点报名;单独考试考生及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报考专业须按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要求选择考点。

五、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科目代码为5字头)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六、报考四川美术学院并满足重庆市报考条件的考生,如需在重庆参考,必须选择四川美术学院考点;如需在其他省市参考,应根据报考地所在省级招考机构要求选择考点。

七、报考“强军计划”凭所报招生单位发放的“校验码”进行报名。

八、重庆市对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实行网上审核,考生将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印章(具体要求请向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的《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通过研招网上传,审核通过后直接网报交费,无需领取校验码。网上审核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请实时关注审核情况,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3-67869200。

九、经具有推免资格本科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登录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并按要求填报志愿和参加复试。

十、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要求:

(一)考生应仔细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报名公告,定期查阅报考点、招生单位相关要求,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四)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核对无误后,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支付报名考试费,未成功交费者报名无效。依据渝价﹝2013﹞31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按每人200元(推免生每人150元)收取。

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网报所填写的“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为报考关键信息,提交生成报名号后,关键信息不能修改。如填报错误,可在网报截止时间前取消原报名信息并重新报名交费。

(三)考生在网报期间自主取消报名的,报考费原则上于2023年12月31日前原路径退回。已报名交费但未参加确认、放弃考试,或因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问题等原因无法参考的不予退费。

(四)考生网上支付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客服电话(010-67410388)或通过发送邮件(E-mail:kefu@chsi.com.cn)的方式咨询。

重庆大学考研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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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科目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请见各院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三)复试

1.复试时间及要求

复试时间及要求由各学院自定。我校将根据初试考试成绩,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并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学院可能在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基础上进行二次划线,考生能否参加复试届时请登录重庆大学研招服务系统查询。

2.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请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公告。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复试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学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填报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在复试环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

4.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加分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复试方式和内容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和复试前发布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各学院公告。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等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内容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备注栏。

报考会计[125300]、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含推免生)不予录取(具体体检标准由学校或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重庆市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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