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的内容
复试内容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各学院可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自主合理设计,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坚决杜绝泄题风险。具体复试内容由各学院(硕士点)自主确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一)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课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拟录取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内容包含:语言的准确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等,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对理工科、农科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的能力;对文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可采用笔试、操作或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考生当场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状况的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情况要有记录,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录取相关规定
1.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合格,符合录取条件的,将收到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12小时以内确定《待录取通知》,否则将随时取消《待录取通知》;一旦考生同意接受《待录取通知》,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待录取。如果复试没有通过,考生仍可继续填报调剂志愿。
2.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经过复试所有环节。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录取政策及规定、根据本年度硕士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要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3.考生拟录取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
4.录取时按照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