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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始建于1956年,现坐落于千年古城、移民之都——重庆市万州区,是三峡库区腹地唯一的一所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代码10643)。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被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历经60余年发展,学校成为重庆市首所倡导“绿色教育理念”、力推“绿色教育产教融合”的本科高校。现已形成以工学、文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理学、农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是全国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成员单位、重庆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重庆市高校美育改革和发展实验校。
学校占地面积达3054亩,校舍建筑面积73.4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2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00余万册,电子图书178.25万种。建有完善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信息网络服务体系。
学校现有18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及以上学生2万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837人。有61个本科专业,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中国语言文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农林经济管理、数学),8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教育硕士、农业硕士、土木水利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电子信息硕士、资源与环境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有中国语言文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教育、土木水利、旅游管理7个重庆市高等学校“十四五”市级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1390名教职工,其中专任教师96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406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3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83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15人。建有人社部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重庆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柔性引进国内外院士4人,学术团队12支。在职教职工中,有欧洲科学院院士、国家“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重庆英才5人,重庆市巴渝学者10人,重庆市首席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1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9人,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2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农业先进工作者1人;重庆市名师1人,优秀教师1人,骨干教师13人;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
学校近4届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4项。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一流专业2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部级特色学科专业群1个,省部级特色专业、一流专业等23个;省部级教学团队6个;省部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等76门;省部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6个;省部级一流课程示范案例6个;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虚拟仿真实验项目4项;教育部新工科、新文科项目2项;省部级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项;近5年承担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73项、省部级教改项目112项。近5年,学生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赛事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2000余项,其中国家级500余项。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省部及以上奖34项;获中国TRIZ杯大学生创新方法大赛特等奖;连续两届获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一等奖;中国大学生计算机博弈大赛10连冠,重庆市大学生武术比赛团体14连冠;巧固球队代表中国组队参加第三届东亚巧固球竞标赛,男、女队均获第一名。
学校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化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近5年,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励26项,其中,中宣部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1项。现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29个,其中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承担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课题600余项;获批国家级、省部级各类科研项目616项,获批省部级创新团队(创新研究群体)7个,获国家授权专利1025项,其中发明专利18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15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3927篇,北大核心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1202篇,三大检索系统收录695篇,CSSCI来源期刊文章156篇,CSCD来源期刊文章282篇。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等多所国外大学,与德国BSK、印尼国际日报等多家国外公司和研究机构,与东南大学、山东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多所国内大学建立了联合办学、互派教师、访问学者和学术交流等合作关系;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部门和地方政府,与中兴通讯、中科曙光、锐捷等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实习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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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 | [125400]旅游管理 |
公共管理学院 | [125200]公共管理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报考要求
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重庆市报考点接受在渝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考生,以及户口或者工作地在重庆市的往届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
三、符合重庆市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报系统中选择一个报名考试点(以下简称“考点”)报名。因考点规模限制,如已报名满额可另选择其他未满额考点报考。网上报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否则报名无效。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就近设置的考点报名;单独考试考生及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报考专业须按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要求选择考点。
五、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科目代码为5字头)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六、报考四川美术学院并满足重庆市报考条件的考生,如需在重庆参考,必须选择四川美术学院考点;如需在其他省市参考,应根据报考地所在省级招考机构要求选择考点。
七、报考“强军计划”凭所报招生单位发放的“校验码”进行报名。
八、重庆市对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实行网上审核,考生将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印章(具体要求请向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的《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通过研招网上传,审核通过后直接网报交费,无需领取校验码。网上审核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请实时关注审核情况,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3-67869200。
九、经具有推免资格本科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登录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并按要求填报志愿和参加复试。
十、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要求:
(一)考生应仔细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报名公告,定期查阅报考点、招生单位相关要求,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四)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核对无误后,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支付报名考试费,未成功交费者报名无效。依据渝价﹝2013﹞31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按每人200元(推免生每人150元)收取。
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网报所填写的“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为报考关键信息,提交生成报名号后,关键信息不能修改。如填报错误,可在网报截止时间前取消原报名信息并重新报名交费。
(三)考生在网报期间自主取消报名的,报考费原则上于2023年12月31日前原路径退回。已报名交费但未参加确认、放弃考试,或因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问题等原因无法参考的不予退费。
(四)考生网上支付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客服电话(010-67410388)或通过发送邮件(E-mail:kefu@chsi.com.cn)的方式咨询。
(一)考试科目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请见各院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三)复试
1.复试时间及要求
复试时间及要求由各学院自定。我校将根据初试考试成绩,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并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学院可能在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基础上进行二次划线,考生能否参加复试届时请登录重庆大学研招服务系统查询。
2.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请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公告。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复试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学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填报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在复试环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
4.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加分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复试方式和内容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和复试前发布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各学院公告。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等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内容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备注栏。
报考会计[125300]、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含推免生)不予录取(具体体检标准由学校或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重庆市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