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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是在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开展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门。现由市委副书记李明清同志任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
学校于1997年在原中共四川省委第二党校、原重庆市委党校、原重庆行政学院的基础上组建而成,1999年市委讲师团并入。校园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占地面积360亩,分东、西两院教学办公,是重庆市首批“十佳园林式单位”。建有现代化的综合教学楼、学苑大厦、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及学员活动中心等主体建筑,可同时容纳1200名学员培训。
学校下设32个部门,现有在职教职工387人,其中正高级教研人员26人,副高级教研人员4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市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含后备人选1人),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重庆英才•名家名师2人,首届国家行政学院精品课奖1人,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六届精品课奖1人,市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1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8人,市“巴渝新秀”青年文化人才3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253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83人。
学校建有中央党校教学基地、国家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基地和重庆市应急管理培训基地。目前,学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3个“十四五”市级重点学科;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2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哲学1个独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重庆市党建研究所”“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2个市级新型智库、“重庆市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市委党校分中心”2个市级研究中心、“重庆市科学社会主义学会”“重庆市行政管理学会”2个市级学术学会。办有3刊1报(《探索》《重庆行政》《重庆社科文汇》《重庆党校报》)和1个决策咨询平台(《领导视窗》)。其中《探索》为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RCCSE中国权威学术期刊。学校数字资源建设走在全国党校前列,荣获中央党校远程教学资源片优秀组织奖和数字资源建设优秀组织奖。
学校坚持抓好主业主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教学安排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构建了“四个教学单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教学单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性教育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教学单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重要指示要求教学单元;提升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素质和能力教学单元)和“四类特色论坛”(重庆学习论坛、专题报告会、学员自主讲坛、微课堂)教学内容体系,综合运用分类别专题教学、“2+X”互动教学、项目组研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实岗锻炼等多种教学方式,不断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党的十九大以来,举办经市委组织部调训的各类班次246个,培训干部19200人次;举办各类委托培训班次463期,培训了包括来自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等省市干部40593人次。
学校坚持推进教学科研咨询“三位一体”,不断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党的十九大以来,共立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05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3项;公开发表论文827篇,其中核心以上期刊论文320篇;出版学术著作35部;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39项。服务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咨询专刊《领导视窗》,报送378期,获市领导批示216期341人次。
学校先后获得“中国智库综合评价核心智库”“中国智库索引来源智库”“全民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重庆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单位”“节约型机关”等殊荣。8门课程被评为中组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获3届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奖、教学管理奖和首届国家行政学院精品课奖。连续3届荣获“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连续8年获得“重庆市高校社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22年6月23日)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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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不区分院系 | [125200]公共管理 |
不区分院系 |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 |
报考要求
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重庆市报考点接受在渝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考生,以及户口或者工作地在重庆市的往届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
三、符合重庆市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报系统中选择一个报名考试点(以下简称“考点”)报名。因考点规模限制,如已报名满额可另选择其他未满额考点报考。网上报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否则报名无效。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就近设置的考点报名;单独考试考生及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报考专业须按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要求选择考点。
五、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科目代码为5字头)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六、报考四川美术学院并满足重庆市报考条件的考生,如需在重庆参考,必须选择四川美术学院考点;如需在其他省市参考,应根据报考地所在省级招考机构要求选择考点。
七、报考“强军计划”凭所报招生单位发放的“校验码”进行报名。
八、重庆市对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实行网上审核,考生将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印章(具体要求请向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的《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通过研招网上传,审核通过后直接网报交费,无需领取校验码。网上审核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请实时关注审核情况,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3-67869200。
九、经具有推免资格本科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登录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并按要求填报志愿和参加复试。
十、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要求:
(一)考生应仔细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报名公告,定期查阅报考点、招生单位相关要求,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四)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核对无误后,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支付报名考试费,未成功交费者报名无效。依据渝价﹝2013﹞31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按每人200元(推免生每人150元)收取。
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网报所填写的“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为报考关键信息,提交生成报名号后,关键信息不能修改。如填报错误,可在网报截止时间前取消原报名信息并重新报名交费。
(三)考生在网报期间自主取消报名的,报考费原则上于2023年12月31日前原路径退回。已报名交费但未参加确认、放弃考试,或因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问题等原因无法参考的不予退费。
(四)考生网上支付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客服电话(010-67410388)或通过发送邮件(E-mail:kefu@chsi.com.cn)的方式咨询。
(一)考试科目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请见各院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三)复试
1.复试时间及要求
复试时间及要求由各学院自定。我校将根据初试考试成绩,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并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学院可能在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基础上进行二次划线,考生能否参加复试届时请登录重庆大学研招服务系统查询。
2.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请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公告。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复试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学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填报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在复试环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
4.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加分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复试方式和内容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和复试前发布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各学院公告。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等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内容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备注栏。
报考会计[125300]、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含推免生)不予录取(具体体检标准由学校或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重庆市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