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延安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录取与成绩要求
(一)总体要求
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提高招生质量。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复试成绩与要求
1.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复试总分为400分),其中复试笔试科目总分150分、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总分为100分。
2.未完成或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科目的考生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艺术类专业复试要求,按照所在招生学院复试方案执行。
(三)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
录取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组成。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为60%-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40%,各招生专业成绩占比权重由所在学院确定;假设初试成绩占比为X(0.6≤X≤0.7),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1.考生总成绩(除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总成绩÷5×X+复试总成绩÷3×(1-X)。
2.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X+复试总成绩÷4×(1-X)。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问题的,不予录取。
(五)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再次复试完成后,确定是否录取。
(六)考生在复试阶段暂不进行体检。录取进校后由学生处会同招生学院组织体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校复试录取所有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有校内外人员向考生收取费用的情况,请考生及时向研究生院举报。
(八)录取入学后,学院将对考生进行再次复查,若发现资格不符合、人像不一、笔迹不符、学术水平差异较大等情况,学校核查属实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以文学院为例,其他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详见各学院发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
录取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组成。具体学科(专业)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复试结束后,文学院按照录取总成绩分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成绩在文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