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在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的基础上,各专业对考生报考条件有不同要求,主要分为 教育形式要求和报考学历背景要求两部分。
一、考生教育形式要求
1. 对考生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形式要求分为三种类型:
类型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应届本科生;或已经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或以上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医学技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大学六级英语成绩 500 分以上(含 500 分)且在 CSCD 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 1 篇以上。
类型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本科或成人专升本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此类型不含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形式)
类型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研究生入学)或 2 年以上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自学考 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以上人员均须符合大学六级英语成绩 500 分以上(含 500 分)且在CSCD 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 1 篇以上。
2. 各专业对考生的教育形式要求已在《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三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表中“考 生教育形式要求”一栏中标明,请考生认真阅读并按本人实际教育形式选择报考专业。
3. 跨类型报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③→②或②→①:取得大学六级英语成绩 500 分以上(含 500 分);在 CSCD 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 1 篇以上;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 5 名。(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③→①:取得大学六级英语成绩 550 分以上(含 550 分);在 CSCD 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 2
篇以上;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 3 名。(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跨类型报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必须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交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时审核原件。
二、考生专业背景要求
1. 考生专业背景要求是指该招生专业对考生本科阶段学习专业的具体要求,对考生专业背景有要求的专业如下:
(1) 学术学位
①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学方向)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②临床医学
报考临床医学各二级学科(不含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信息学),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
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中 医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本科学习专业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报考医学信息学,本科学习专业为医学类、管理学类、理学类、工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本科学习专业为体育学类只能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本科学习专业为心理学类、应用心理学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③口腔医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限 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学、化学与材料学、生命医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④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中药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 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⑤医学技术
本科学习专业为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医学检验技术方向还可接受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药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对生物医学工程专 业的学科门类不做限制)。须获得学士学位。
康复治疗技术方向还可接受本科学习专业为运动医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医学影像技术方向还可接受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医学工程。须获得学士学位。
⑥护理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护理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康复医学专业、助产学专业。须获得学士学位。
⑦中药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中药学类、药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 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生产类专业。须 获得学士学位。
(2) 专业学位
①临床医学(不含临床检验诊断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类,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②临床检验诊断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不包含医学检验技术),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③口腔医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口腔医学类,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④护理
本科学习专业为护理学专业、助产学专业,须获得学士学位。
⑤中医
本科学习专业为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⑥中药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中药学类、药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 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生产类专业。须获得学士学位。
三、复试时学校将对考生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若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国家承认学历的,须提供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进行审核。新生入学报到时将对应届毕业生的大 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进行审核。对弄 虚作假,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考生,无论招生考试录取进行到何种环节,一经查实, 立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入学等资格。
四、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三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表
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研究方向 | 考生教育形式要求 | 考生专业背景要求 |
03 法学 |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或③ |
无 |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或③ | |||
07 理学 |
0710 生物学 | 071002 动物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无 |
071003 生理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
071006 神经生物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
071007 遗传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
071009 细胞生物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
0710Z1☆生物信息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
0777 生物医学工程 | 077700 生物医学工程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无 | |
08 工学 |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无 |
10 医学 |
1001 基础医学 |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01 人体解剖学 |
①或② |
无 |
02 组织胚胎学 | |||||
100102 免疫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
100103 病原生物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01 病理学 |
① |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获学士学位。 | ||
02 病理生理学 | ①或② |
无 | |||
100105 法医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106 放射医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
1002 临床医学 |
100201 内科学 | 01 心血管病 |
1 | (1) 临床医学 (不含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信息学):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中医类。获学士学位。 (2)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本科学习专业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获学士学位。 (3) 医学信息学:本科学习专业为医学类、管理学 | |
02 血液病 | |||||
03 呼吸系病 | |||||
04 消化系病 | |||||
05 内分泌与代谢病 | |||||
06 肾病 | |||||
07 风湿病 | |||||
08 传染病 | |||||
100202 儿科学 | 01 儿内科学 | ① | |||
02 儿外科学 | |||||
100203 老年医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204 神经病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210 外科学 10 | 01 普外 | ① | |||
02 骨外 |
03 泌尿外 | 类、理学类、工学类。获学士学位。部分特殊专业 本科学习专业要求见 7-8 页。 | ||||
04 胸心外 | |||||
05 神外 | |||||
06 烧伤、整形 | |||||
100211 妇产科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212 眼科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214 肿瘤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215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217 麻醉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218 急诊医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2Z2☆全科医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2Z3☆重症医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2Z4☆临床药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2Z5☆医学信息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2Z6☆健康管理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3 口腔医学 |
100301 口腔基础医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 ( 限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学、化学与材料学、生命医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获学士学 位。 | |
100302 口腔临床医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1004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无 | |
1004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
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
10040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
100405 卫生毒理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
1004Z1☆卫生检验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
1004Z2☆卫生事业管理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
1005 中医学 | 100506 中医内科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中药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 理学。获学士学位。 | |
100508 中医骨伤科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
100509 中医妇科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
100512 针灸推拿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
1006 中西医结合 | 100601 中西医结合基础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7 药学 | 100701 药物化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无 | |
100702 药剂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704 药物分析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705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0706 药理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
1010 医学技术 | 101000 医学技术 | 01 医学检验技术 | ① | 本科学习专业为医学技术类(口 |
02 医学影像技术 | 腔医学技术除外)、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获学士学位。 部分特殊专业本科学习专业要求见 8 页。 | ||||
04 康复治疗技术 | |||||
05 眼视光学技术 | |||||
1011 护理学 |
101100 护理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本科学习专业为护理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康复医学专业、助产学专 业。获学士学位。 | |
1072 生物医学工程 | 107200 生物医学工程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无 | |
1008 中药学 |
100800 中药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本科学习专 业为中药学类、药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生产类专业。获学士学位。 | |
12 管理学 |
1204 公共管理 | 120401 行政管理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或③ |
无 |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 理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或③ | |||
120404 社会保障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或③ |
专业学位
学科 门类 | 类别 | 领域 | 方向 | 报考学历 学位要求 | 报考学历 背景要求 |
02 经济学 | 0252 应用统计 | 025200 应用统计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或③ | 无 |
04 教育学 | 0454 应用心理 | 045400 应用心理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或③ | 无 |
05 文学 | 0551 翻译 | 055101 英语笔译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或③ | 无 |
08 工学 | 0854 电子信息 | 085400 电子信息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或③ | 无 |
10 医学 |
1051 临床医学 |
105101 内科学 | 01 心血管病 |
① | (1)临床医学 (不含临床检验诊断学):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类。获医学学士学位。 |
02 血液病 | |||||
03 呼吸系病 | |||||
04 消化系病 | |||||
05 内分泌与代谢病 |
06 肾病 | (2)临床检验诊断学: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不包括医学检验技术)。获医学学士学位。 | ||||
07 风湿病 | |||||
08 传染病 | |||||
105102 儿科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03 老年医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04 神经病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07 急诊医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08 重症医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09 全科医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10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11 外科学 | 01 普外 |
① | |||
02 泌尿外 | |||||
03 胸心外 | |||||
04 神外 | |||||
05 烧伤、整形 | |||||
105112 儿外科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13 骨科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15 妇产科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16 眼科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17 耳鼻咽喉科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18 麻醉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19 临床病理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21 肿瘤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22 放射肿瘤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23 放射影像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24 超声医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125 核医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2 口腔医学 |
105200 口腔医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本科学习专业为口腔医学类。获医学学士学位。 | |
1053 公共卫生 | 105300 公共卫生(MPH)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或② | 无 | |
1054 护理 |
105400 护理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本科学习专业为护理学专业、助产学专业。获学士学位。 | |
1055 药学 | 105500 药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无 | |
1056 中药学 |
105600 中药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本科学习专业为中药学类、药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生产类。获学 士学位。 |
1057 中医 | 105701 中医内科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本科学习专业为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获医学学士学位。 | |
105702 中医外科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704 中医妇科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706 中医五官科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707 针灸推拿学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
105709 中西医结合临床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 |
注:(1)考生教育形式要求中的“①、②、③”代表考生教育形式要求中的三种类型,即①代表类型
①,②代表类型②,③代表类型③;
(2) 二级学科名称前加“☆”标识为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3) 各学科门类下的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均按一级学科招生授位;
(4) 凡类型③考生均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合格(60 分及以上)方可参加复试。
类型③考生报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加试科目: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 类型③考生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加试科目:卫生经济学、组织行为学
类型③考生报考护理专业(领域)加试科目:急诊护理、健康评估
类型③考生报考应用统计领域加试科目:应用多元统计分析、实验设计 类型③考生报考应用心理领域加试科目:心理测量学、教育心理学
类型③考生报考翻译领域加试科目:高级英语、医学英语翻译类型③考生报考工程领域加试科目:医学仪器原理、医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