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郑州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方式
各招生单位要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
原则上应在3月25日至4月20日期间进行。
各招生单位在上述时间范围内,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考虑复试工作量、考生上线情况等自主确定复试时间。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应分批组织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一般应于4月1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在调剂系统开放后尽快进行,应于4月20日前完成。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
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各招生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将考生本科阶段成绩、获奖等综合能力方面的评价、评分纳入复试总成绩,所占权重自定,并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能力考核。复试分值采用百分制,其中,外语口语听力占20%,专业能力考核占80%。专业能力考核可涵盖笔试、面试、实践考核及既往学业表现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设置和所占分值比例由二级招生单位自主确定。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不宜差别过大。外语口语听力面试,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单独进行或与其他面试内容一起进行。
复试还需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二级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规模。二级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校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各二级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二级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